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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要法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编辑日期:2023年03月16日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经营者依法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高要法院法官及干警到新桥镇洋篮文化创意园、禄步镇农贸市场、禄步镇石塘村等地开展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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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仓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对游戏内容及本协议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旅游团‘退团一律不退费’……这些条款,大家在生活中遇到过吗?”在禄步镇石塘村委会门口,高要法院综合审判庭的法官摆起了普法小摊子,围绕消费领域商家霸王条款等事项为村民们进行普法,并一一解答村民们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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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禄步镇白土二村村委会,高要法院新桥法庭庭长游兴华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主题,向村委干部、村民宣讲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在遇到消费纠纷时积极使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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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桥镇洋篮文化创意园,新桥法庭干警们向过往群众派发普法漫画宣传册,展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生动案例,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与群众生活中相关的法律知识,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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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禄步镇农贸市场,高要法院干警向周边商户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商户讲解经营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醒经营者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据了解,此次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高要法院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解答群众法律问题30余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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