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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要法院:高效执行护航企业发展

编辑日期:2023年03月10日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位于肇庆市高要区小湘镇田螺村,占地40余亩的一个西江边水运码头,是当地重要的物资中转地,也是肇庆一个不可多得的天然水运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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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该码头一隅)

由于原来的港口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就将该码头的经营权租给吕先生经营。但在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吕先生也支付了100万元的租赁定金后,原港口公司没有依约交付该码头。

吕先生将原港口公司起诉至法院,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承诺2个月后交付港口经营权给吕先生使用。但原港口公司一直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2022年4月底,吕先生申请强制执行。

高要法院贾书昌法官收到该案后,详细查阅案卷资料,为了平等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该码头的正常运行,贾法官首先联系了原港口公司的负责人,并到现场勘察港口运营情况。

原港口公司的负责人避而不见,也不配合执行法官的调查工作。法院发出公告,责令原港口公司15日内将该港口经营权交付给吕先生使用。

2022年6月起,原港口公司不断提出执行异议、复议,认为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吕先生支付的100万元是借款而不是租赁定金。2023年2月初,肇庆中院终审驳回了原港口公司的异议请求。

贾书昌法官在收到终审裁定后,马上与当地镇政府进行沟通,制作该案强制执行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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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强制执行现场)

2月16日,强制执行当日,贾法官带领3名执行人员、4名法警,会同镇政府综治维稳办、派出所工作人员等10余人赶赴港口现场进行强制执行。

“我们是高要法院办案人员,现对该港口进行强制腾退执法行动,请你配合!”贾法官在现场向原港口负责人宣读了强制执行公告。

法院执行人员向港口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案外人进行一一释明劝退,表示该港口经营权易主,但港口经营的业务、生产设备、配套人员不会受到影响,法警、派出所工作人员维持现场秩序,直至把港口经营权顺利交接到吕先生手里。

据了解,吕先生是一名企业老板,与原港口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是为了经营港口贸易。“贾法官,感谢你!你让我感受到了司法的速度,这是小小一幅锦旗以表示我对法院工作的感谢!”吕先生亲自到法院向贾法官送上锦旗,为法院高效执行、护航企业发展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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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先生为贾书昌法官送来一面“执行高效、司法为民”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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