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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高效调解,为矛盾“降温”

编辑日期:2023年08月22日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炎炎夏日,人的情绪难免会比较烦躁,一旦遇事不冷静,小矛盾就容易演变为大矛盾。

周姨和朱姨本是同一工厂的工友,日前在上班期间,他俩因工作衔接问题发生争执。双方语言激烈、互不相让,继而产生肢体冲突,并导致两人受伤,其他工友劝解分开两人后,将受伤的周姨送往医院治疗。

当日周姨已报警,但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且治安调解未果。今年7月初,周姨以侵害健康权为由将朱姨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6000多元。朱姨在争执过程中也有受伤,向法院提起反诉。

“我和她之前没有矛盾,我们在厂里做的是前后手的工序,她在我前一个工序。我只是在抱怨工作难做,是她突然走过来打我的。”周姨说。

朱姨辩驳道:“我没有打她,只是推了她一下,是她先骂我,骂我做的零件差,骂得很难听。”

“怎么没有打,她冲过来三次,第一次用手戳我,第二次把我推倒在地上,第三次还拿着锤子过来想打我,我身上都淤青了,住院检查就是证据。”周姨气愤地说。

由于涉案工厂里没有监控录像,只有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在近日的庭审中,承办法官赖小桃向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事情经过,但双方就谁负有过错的问题各执一词。

庭审已持续了三个小时,考虑到案件标的额不高,且原被告是同一工厂的工友,若直接判决,不能实际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心结,日后工作上可能会激化更多矛盾。

法官尝试以“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

“朱姨,不论什么原因,动手打人就是你的不对,对方也确实受伤住院了,这事你有责任。”赖小桃释法道。

朱姨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说:“我当时就是一时气愤,并不是故意想打她的。”朱姨向法官表达了调解的意愿。

赖小桃向双方当事人劝说:“大家都是一个厂里的工友,低头不见抬头见,工友间产生矛盾很正常,多一点理解与包容,关系和睦对大家都好。

双方同意调解,经协商,并就赔偿款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微信收款,4000元。”清脆的到账提示音响起,朱姨当庭一次性向周姨转账赔偿款。

至此,该健康权纠纷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得到快速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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