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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亩农田的新“稻”路

编辑日期:2023年06月26日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盛夏时分,高要区活道镇横石村的田野里,水稻长势喜人,颗粒饱满的穗谷压弯了稻秆,稻香阵阵。在这生机勃勃的稻田旁,几处空旷的田地格外显眼,一辆拖拉机正在其间作业,忙着翻整土地。

 

这片土地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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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片土地由陈某等人承包,用于种植柠檬,但刚经营3个月便被镇政府告知,陈某等人承包的200余亩土地,均属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只能用于种植粮食,不得发展果业。

 

“土地是我们依法承包的,果树刚种下还没收益就被禁止,你们说怎么办?”陈某拿着镇政府的《责令违法行为通知书》来到村委会质询道。

 

“钱我们已经分给村民了,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啊!”村委会主任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一时间,双方都成了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便到高要法院请法官帮忙解决。立案庭的罗焕权庭长听了双方的陈述,认为诉前调解更有利于纠纷快速、彻底地解决,于是将案件移交给当新桥人民法庭。

 

新桥法庭庭长游兴华接到了案件。她知道,活道镇山多林密,水源充足,土地肥沃,种植出来的“活道大米”是家喻户晓、远近闻名的本土特色农产品,也是镇里的支柱产业之一。这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要解决问题还是要到村子里去,而且要引导镇政府、村干部、当事人力往一处使,共同在源头解决纠纷。

 

“这个案件不能拖了,这片土地已经错过了春耕,纠纷再不化解,就要错过‘二造米’了。”游兴华赶紧联系镇政府工作人员了解高基农田的有关规定,又向村委会摸查清楚这片农田的规划,并6次来到横石村实地走访村民和陈某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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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这些地正好在这一大片稻田中间。”游兴华站在田基上跟陈某解释道,“国家为什么要划高标准基本农田啊?就是为了使土地可以现代化生产,提高粮食产量。大片稻田被这柠檬树分成了两半,必然会影响整体化机械化生产。”

 

陈某等人耐心地听着游兴华的话,抵触心理也逐渐消除。“我们可以将地腾出来,但村委总要赔偿我们吧?”陈某说。

 

游兴华遂与镇干部、村干部、村民代表以及陈某等人一起坐在横石村村口的大树下,共同商量土地的腾退和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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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已经分给村民了,如果要赔偿,我们还需要召开村民会议,村民还要筹集资金退赔给他们。”村支书叹了口气说,“这一时半会是筹不了的啊!”

 

“咱们活道大米远销内外,本地是不是会有很多‘产购销’一体的米厂企业?”忽然想到点子的游兴华问道,“我们能否引进他们作为新的承包方?”

 

如果有新的承包方,通过重新招投标,承包款项退还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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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寻找到新的承包方后,游兴华再次与镇政府人员、村干部、特邀调解员、承包双方人员及有意向的米厂老板来到横石村,对土地进行现场勘验,并达成调解意向,约定将农田交还给村集体,再由村集体重新发包,并履行相应的退款义务,米厂对退款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这批纠纷在诉前的圆满解决,还一并带动化解了其他经济合作社数十亩涉农用地的潜在纠纷,带动整治了当地200余亩撂荒田地。最终,此次调解共盘活了当地500多亩高基农田,实现了“调解一案,解决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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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厂负责人练文兰也如获至宝地说:“这500多亩农田,可以种植出将近4.5万斤的优质丝苗米。这里的稻田规整成片,好好发展一定是一个优质丝苗米产业基地。”

 

仓廪实,天下安。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案件的圆满化解,不但实现了“调解一个案件、解决一片纠纷”,更切实保护了国家高标准农田,为乡村振兴助力,为高要区活道镇建立丝苗米产业园、打造“活稻飘香”乡村振兴示范带提供了有力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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