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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高要法院为特殊群体送上特别的司法温暖

编辑日期:2021年03月26日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高要法院的诉讼服务真好!谢谢你们为我们提供这么高效、便利的诉讼服务!”近日,在我院新桥人民法庭审判庭,双方当事人分别握住承办法官的手,对法院为其提供高效、便利的诉讼服务一再致谢。

        今年2月,我院受理了一宗特殊的离婚案件。原告孙某(男,58岁)系盲人,而被告陶某(女,62岁)则是“文盲”不识字,双方于2009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小孩。婚后,由于夫妻双方两地分居,离多聚少,2016年原告到广州工作生活后,双方就一直没有联系,原告孙某认为这段婚姻已名存实亡,遂向我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准予离婚。

        立案后,为了方便双方参与诉讼,我院干警适用电话录音的方式,将开庭传票、诉讼须知等法律文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为其参与诉讼建立“无障碍通道”。

        该案定于某日下午3时开庭审理。庭审当日,双方当事人在中午12点多提前来到了法庭。虽已过下班时间,但法庭干警考虑到双方远途而来,且原告是特殊人群,为更好地为他们提供诉讼便利,法庭干警细心搀扶他们到休息室,让他们休息后再准备开庭。


(图为我院干警引导当事人到休息室稍作休息)

        承办法官在关心询问中了解到双方当事人都有调解的意愿。据此,承办法官征得双方及原告代理人同意,决定放弃中午休息时间,立即为他们进行案件调解。

        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我院干警分别向两位当事人详细解释诉讼权利义务的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他们能正确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图为我院干警为当事人详细解释诉讼权利义务)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针对一方“盲人”当事人看不到字、一方“文盲”当事人不识字的情况,把每一份案件材料、对方所作的陈述等内容,都耐心详尽地分别向他们解释,让他们充分理解调解的每一个环节以及对方当事人所表达的真实意思。调解过程相当顺利。


(图为法官调解现场)

        调解结束后,我院干警又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念读、解释调解笔录,当事人表示已经清楚明白笔录内容及其意思后,都在笔录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盖上了自己的私章,并捺了指模。


(图为承办法官为当事人念调解笔录)

        虽然该案调解的过程比一般诉讼案件漫长和繁琐,但我院干警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始终全程为当事人提供耐心、热情、详尽的司法服务,努力让特殊群体感受到特别的司法温暖。


(图为调解结束后,我院干警帮助当事人签名、盖章)

        双方当事人原以为因为自身的原因,担心参加庭审会诸多不便,但我院干警处处为他们着想,想方设法让他们平等、充分、方便地参与诉讼活动,甚至牺牲中午休息的时间,帮他们解决“烦心事”,最后圆满解决该案,实现案结事了。双方当事人均对我院提供一站式的便民为民诉讼服务表示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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