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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商拒付70户业主违约金 我院高效执结获赠锦旗

编辑日期:2017年07月24日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7月7日上午9点许,在我院第八审判庭,70多户业主的代表李先生等人从我院执行法官手里领到高要恒福房地产公司逾期交楼拖欠的违约金赔偿款支票共180多万元。他们还带来了一面写着“公平、公正、高效”的鲜红锦旗,送给我院的执行法官们表达谢意。
(图为业主代表们向我院执行法官赠送锦旗)
          2013年,高要恒福房地产公司与70多户业主签订了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于2014年6月前房屋可以交付使用。后房地产公司未能按约定交付房屋。房地产公司与业主经多次协商无果。2016年1月,70多户业主将该房地产公司告上法庭。
        该系列案经高要法院依法审理,依法判令房地产公司支付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违约金180多万元给70多户业主。案经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裁判生效后,房地产公司并没有依法履行裁判。
        2017年5月,70多户业主陆续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受理后,马上利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该房地产公司的财产进行查控,并网上冻结了部分银行存款、查封了多套房产。
        但因该系列案件涉及70多户业主,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稍有不慎极有可能演变成群体性过激事件,造成社会不稳定。据此,我院执行局执行法官们从社会稳定、小区和谐的大局出发,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系列案件协调工作。执行法官们多次深入涉案小区进行实地走访,掌握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建设和销售进展情况,并悉心听取70户业主代表的意见;又耐心细致地向被执行人方析法辩理、言明利害,积极化解双方的对立情绪和矛盾;经过执行法官多次不分昼夜的沟通和努力,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在房企现金资金链困难的情况下,积极筹集资金,并于6月底将70多户业主的违约金180多万元划拨到我院。
        7月7日,我院对收到的180多万元违约金进行统一发放。   至此,70多件执行系列案件得以圆满结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图为业主代表在高要法院签领违约金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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