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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中院领导到我院督察司法改革工作

编辑日期:2017年07月03日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6月26日下午,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成明等人一行,到我院开展司法改革督察工作。我院领导班子成员、司法办人员等参加了工作座谈交流。
(图为肇庆市中院邓成明副院长在我院督察司法改革工作座谈会上)
        当日下午,我院党组书记、院长江兆基首先汇报了我院司法改革工作情况:从今年1月1日起,我院按照制定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方案和要求,组建了新型审判团队,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由合议庭、独任法官直接签发裁判文书,对案件全面负责,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今年以来,我院收案、结案,结收案比分别上升16.54%、33.18%和11.26%,收到良好成效。全面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含副庭长)办结各类案件1011件,占全部案件的57.77%,有效激发了干警的办案积极性。制定完善了《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方案》、《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完善监管和考核机制,提高工作质效。与会其他人员也积极发言、热烈讨论。
        邓副院长在全面了解我院司改工作的推进情况后,认为我院司法改革稳步推进,在审判团队组建、案件分派流程等改革上结合本院实际,统筹兼顾,切实有效;法官们积极参与,主动性强,审判效率有效提高,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成绩值得肯定;同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一是继续加快改革进度,紧紧围绕司法改革的目标任务,切实把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法官考核机制等规章制度,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新成效。三是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发掘工作亮点,固强补弱,切实提高工作质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江院长表示,我院将一如既往秉持改革精神,以本次督察为动力,坚定推进司法改革,凝心聚力,团结奋进,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务求司法改革取得良好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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