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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推动法院工作新发展

编辑日期:2017年05月16日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5日5日下午,我院及时召开党组专题研讨扩大会议,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赖泽华同志在专题研讨会上的讲话精神进行研讨,以重要批示精神为引领,进一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推动法院当前和今后各项工作向新发展。会议由我院党组书记、院长江兆基主持,院党组成员、班子成员等8人参加了会议。
(图为我院正在召开党组专题研讨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会上,我院参会同志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情况,畅谈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切身体会,均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催人奋进,完全符合广东和高要实际,应充分认识重要批示的重大意义,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贯彻好重要批示精神,把学习贯彻批示精神贯穿“解放思想,实干兴肇”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我院广大干警自觉把重要批示精神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切实履行审判职责,抓好办案第一要务,服务高要振兴发展,为广东“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党组书记、院长江兆基就下一步我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谈了四点意见。一是要将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我院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推进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的部署要求,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自觉运用重要指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谋划发展,全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新发展。二是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力破解工作难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落脚点就是要坚持不懈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履行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三种意识”,以开拓创新、勇于担当的精神,全力破解工作难题,主动适应新常态,确保全年结收案比超过100%,实现收结案的良性循环;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推动平安高要建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是不断创新理念思路,纵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重要批示精神为统领,认真总结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经验,坚定深入地推进司法改革,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重点,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有序推进、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及其配套制度;进一步实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减少案件审批环节,提高审判效率;积极做好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以下统一管理等综合改革,勇于担当,破解难题,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务求取得实效。四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队伍的精气神和战斗力,提高司法权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建设,确保司法廉洁、队伍纯洁;加强法官在职培训,努力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确保法院依法正确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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