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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庭审现场成为警示教育课堂 --区纪委组织80多名党员干部庭审旁听接受廉政教育

编辑日期:2017年05月02日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我院庭审现场成为警示教育课堂
--区纪委组织80多名党员干部庭审旁听接受廉政教育
        4月25日,我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陆某洪涉嫌贪污罪一案,该案庭审现场座无虚席,区纪委组织了我区各部门80多名党员干部旁听了庭审,在法庭上零距离接受了一次真实而又震撼人心的廉政教育。
(图为我区80多名党员干部在庭审现场认真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被告人陆某洪(男,1964年9月出生)是高要区莲塘镇围案村委会某村民小组组长,在其担任村小组组长期间,利用镇政府委托其代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的职务便利,非法截留并侵吞了该村249名参保村民保险费37350元并携款潜逃,款项大部分用于赌博及挥霍,至今无法偿还。公诉机关认为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构成贪污罪,提请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日,80多名村干部整齐严肃地端坐在审判庭旁听席,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大家认真听取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整个紧张而有序的过程。直观清晰的庭审过程、被告人陈述环节的忏悔、法官释法警示教育都直击人心。
        “这次零距离接受庭审旁听,给自己敲响了警钟,今后我定会以案为鉴,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一位村干部感慨良多。区纪委监察局一位纪检监察干部也表示:“经过此次庭审旁听活动,我深受教育,重新认识了自己的使命和职责。作为一名纪检干部,我将切实履职,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通过这种体验式的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与法庭“零距离”接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达到“惩处一处,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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