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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我院贯彻实施 《民事诉讼法》和执行工作情况

编辑日期:2015年04月23日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高要法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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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要市人民法院编                      2015年4月8日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我院贯彻实施
《民事诉讼法》和执行工作情况
 
   4月3日上午,高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加强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我院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我院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有益的意见和建设,更好地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市人大常委会上,我院江兆基院长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加强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从2013年1月1日施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以来,我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的各项规定,针对新《民事诉讼法》增设更多司法为民举措,我院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新需求、新期待;一是对涉民生案件开设优先立案、审理、执行的“绿色通道”;二是简化案件审理,不断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对民商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一般以简易程序立案,提高办案效率;三是设立“家事法庭”,由经验丰富的民事法官专职审理家事案件,运用调判结合化解家事争议,使家事案件的调解和裁判更显效果;四是我院积极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等,民商事审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在加强执行工作方面,以贯彻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为契机,积极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金融系统执行财产查控机制等信息化建设;圆满完成“一核录四清理”工作;通过曝光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查封扣押、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手段,进一步形成失信惩戒和威慑机制。
   常委会组成人员等听取和审议了我院工作情况报告后,认为我院在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过程中,充分履行审判职责,主动服务我市发展经济和社会稳定等,做了大量有益而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市进程。同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继续加强新民诉法的学习。新民诉法对法官提出了更高要求,要进一步增强队伍综合素质,促进公正司法。二是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及时公布审判执行活动信息,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三是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进一步探索和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努力建立执行威慑机制, 共同维护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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