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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中院民三庭法官到我院调研

编辑日期:2014年11月25日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高要法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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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要市人民法院编                    2014年11月13日
 
肇庆市中院民三庭法官到我院调研
 
11月6日,肇庆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国鑫带领民三庭的法官一行五人到我院专题调研交通事故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相关问题,我院主管民事工作的陈容坚副院长和全体民事审判庭的法官一同参与研讨,共同探讨此类案件的解决办法,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民事审判服务水平。
近年来,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激增,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全市法院审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也呈现出逐年上升趋势,成为基层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中数量增长快、法律关系复杂、处理难度大的案件类型之一。目前,全市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标准、尺度不一,为此,肇庆中院民三庭组织此次的调研活动,帮助基层法院法官理清审理此类案件的思路,给予基层法院审理此类案件业务上的指导,使我院民事审判庭的法官受益匪浅。
研讨会上,大家围绕机动车交通事故后逃逸商业险部分判赔还是不赔、对无证驾驶或醉酒驾驶者交通肇事后的保险理赔、交通事故的医疗费可否由医保垫付、商业险免责条款效力、机动车车损鉴定费是否列入保险范围、车损的鉴定报告与修车厂的修理费不一致时如何认定、营运车辆的营运损失如何认定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同时,对医疗期间护工的护理费目前在肇庆地区的计算标准以80-100元一天计算为宜、住院伙食费以100元一天计算等问题达成共识,对不超过此标准的请求应获得支持达成一致意见。讨论会上,气氛热烈,大家各抒己见。
最后,肇庆中院陈国鑫副院长要求基层法院法官要认真审理好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做到公正、高效,使受害者能及时得到理赔,保护弱者的合法权益,减少群体上访率。肇庆中院民三庭吴国红庭长还要求,在计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数额时要认真细致,不要出现数额计算错误,依法依规断案,减少改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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