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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法官积极参与“法律巡回宣讲”活动

编辑日期:2014年09月02日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高要法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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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要市人民法院编                     2014年7月29日
我院法官积极参与“法律巡回宣讲”活动
 
高要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三进村”为着力点,大力推进法治创建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教育。从7月份开始,我市从市直多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了“法律宣讲团”,奔赴各镇(街)、村(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我院派出业务精通、办案经验丰富、法律知识娴熟的精干法官刘义雄同志参与法律宣讲活动,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图为我院执行局刘义雄副局长在活道镇进行法律宣讲)
为促进农村基层法治建设,高要市大力抓好农村法治教育,大力开展“法律进村”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和农村群众学习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切实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提升基层法治水平,为此,我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根据我市“法律宣讲团”第一阶段的日程安排,7月份分别在我市的金渡、活道、乐城等镇向各村(居)委会干部、群众进行巡回授课,通过以案说法,以案讲解,以通俗易懂、喜闻乐听的形式开展内容丰富的法律宣讲活动,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切实解决涉法问题。
7月28日,“法律宣讲团”来到活道镇,向该镇各村(居)委会干部、群众130多人进行了法制宣讲。刘义雄副局长讲授了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广东省信访条例》。指出信访是沟通民意、表达民意、听取民意的有效途径。但现实中的信访却“变了味”,特别是涉法涉诉信访过程中“信访不信法”、“以访压法”、闹访、缠访现象比较突出,一定程度上背离了法治轨道、损害法治权威。《条例》的出台实施,进一步强化了依法治访、有序信访和源头治访。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该走司法途径的走司法途径,将涉法涉诉事件和信访事件分类处理,实行“诉访分离”制度,并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解决一些涉法涉诉信访反复申诉、没完没了的问题。同时指出,《条例》的出台,并不是不让信访,也不是限制信访,而是在规范信访行为基础上更好地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支持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但也并不意味着群众可以放任无序的越级走访、缠访闹访,信访人也应该依法行事,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依法承担维护社会秩序和信访秩序的责任。提醒民众要依法规范信访行为,切实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讲座上,宣讲团其他成员还结合典型案例,还讲授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土地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让民众进一步加深对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了解,减少因土地矛盾引发的纠纷。
当日,参加学习的村干部和群众对宣讲活动纷纷表示称赞和欢迎,普遍认为通过法律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他们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和理解,将法律知识送到农民群众心中,切实提高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和法律素质,建议多办这样的法律宣讲,让他们享受更多便捷的法律服务。
为深入宣传法律法规,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平安高要、法治高要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宣讲活动将分二期在全市各镇(街)、村(居)巡回开展,通过不断创新创新服务群众的举措,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成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更好地面向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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