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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中院、怀集两级法院对我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编辑日期:2014年09月01日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根据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14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安排》。6月4日,肇庆市中院、怀集法院两级法院组成的评查组对我院2014年审结案件进行交叉评查;经评查,我院全部案件合格以上等级为97.37%。
为确保这次评查活动的公平公正,肇庆中院对全市两级法院评查工作采取交叉评查方式进行,由肇庆中院有关负责人带队,随机安排各基层法院交叉进行评查;同时,对全市法院评查案件进行集中统一抽取案号,5月14日市中院审管办邀请律师协会成员、纪检、监察室成员现场监督,在市中院通过全省法院司法统计系统数据库按比例随机抽取了全市各法院今年1-4月份已结案归档的被评查案件号,并当场打印、签名封存,到评查法院后再当众现场拆封、抽取案卷材料进行评查,确保评查工作的公平公正。
评查当天,肇庆中院审管办贝娟主任一行和怀集法院评查组人员共十多人,到我院评查室后由贝主任当场拆封评查案件案号,我院被抽查的各类案件共76件,档案室人员现场清点被查案件卷宗交评查组人员,由两级法院评查组人员对被抽查的各类案件开展认真细致的评查工作。
按照《广东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有关规定,评查组人员对我院案件质量评查的内容包括审判程序,程序方面诉讼程序是否合法;实体裁判方面,采信证据是否恰当,认定事实是否清楚。案件定性是否准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实体处理是否正确等;裁判文书方面,裁判文书制作和档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进行评查,评查组人员对每个案件都形成独立评查报告,并根据案件质量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案件评查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瑕疵及问题五个等次,对评定为优秀、瑕疵和问题案件的须经评查组集中讨论决定。
 
(图为肇庆、怀集两组法院评查组人员正在对我院案件进行评查)
评查组经过一天半认真细致的评查,评查完毕后及时对评查工作结果进行反馈。经初步统计,我院76件案件中被评为优秀等级的28件,占36.8%,合格以上案件97.37%;瑕疵案件2件,占2.63%。
通过这次案件评查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我院案件质量内部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实措施,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促进我院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促进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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