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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践行群众路线法官入社区化纠纷促和谐

编辑日期:2014年05月21日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今年以来,我院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弘扬“为民、务实、清廉”工作作风,近日,我院法官通过深入基层社区化解矛盾纠纷,成功调解了多起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有效地化解了物管公司与业主的矛盾,促进了和谐文明社区建设。

今年以来,我院收到我市某房地产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对某小区的业主何某等4名业主提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诉讼,要求何某等4名业主缴交拖欠的物业服务费近1万元。
(通过法官调解,物业公司和业主们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金额虽然不大,却与当事人切身利益相关。我院民三庭法官在受理该类案件后认为,如果简单地用裁判方式解决欠费问题易激化物管公司与业主的矛盾,还会带来社会不安定、不和谐的隐患;于是,我院法官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觉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社区了解情况,力求从根本上化解纠纷。
民三庭法官主动深入到社区现场,带案下乡,上门调解,就地办案;首先,认真倾听小区业主、群众和物管公司等各方意见,了解他们真实想法及诉求,然后,向物管公司反馈业主意见,促进物业管理单位提高服务质量;最后,我院法官主动加强与居委会、街道、房管、开发商的合作,多次邀请上述组织和对纠纷情况比较熟悉的居民多方共同参与调解,帮助做好各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积极寻求共识,经过法官和各相关部门共同努力,物管公司与何某等业主全部达成了调解协议,部分业主还当场缴清了管理费,物管公司也立即向法院撤回了诉讼,双方握手言和,避免了矛盾激化,重建和谐文明社区。
我院还针对物管公司在管理体制、方式上的缺漏,及时向物管公司反馈情况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物业服务水平的提高,力求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同时,积极延伸“送法进社区”活动,向群众派发《物业管理条例》、《合同法》等宣传资料,适时开展法制宣传,促进社区健康有序发展,共享和谐成果,共享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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