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要法第12号
关于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根据高要区委办、高要区府办的《关于印发(2015)年区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委办发电(2015)32号﹞的通知精神,我院今年被区委列入评议对象,为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高要区人民法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组 长: 江兆基(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 何永泉(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陈容坚(党组成员、副院长)
成 员: 张志鹏(党组成员、副院长)
蒙金洪(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
彭 洪(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
邓伟良(正局级审判员)
袁文瑛(研究室主任)
苏燕萍(监察室主任)
李国明(刑庭庭长)
郑汉生(民一庭庭长)
吴 勇(民二庭庭长)
赵凡宜(民三庭庭长)
陈木泉(行政庭庭长)
陈建成(审监庭副庭长)
陈振斌(执行局局长)
陈燕清(办公室主任)
莫如火(司法行政装备办主任)
林维江(立案庭庭长)
岑景宏(书记员管理办主任)
梁小华(法警队队长)
李垣初(禄步法庭庭长)
罗焕权(新桥法庭庭长)
张仁贵(白土法庭庭长)
陈可盛(金利法庭庭长)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苏燕萍、吴哲行、周见仪、林祺君。
高要区人民法院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