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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家门口的执行和解

编辑日期:2022年08月05日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被执行人杜某:

    法官,我之前已经赔了1万多元给梁某了,真的没有钱再赔给他了。

 

    申请执行人梁某:

    法官,杜某说自己没有钱了,其实他把钱都转给他爸了,他爸还在村子里建新房子呢,你要为我主持公道啊!

 

  基本案情:杜某与梁某属于同村村民,2019年双方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杜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梁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梁某受伤住院治疗并花费大笔费用,杜某赔付了1.3万元后不再赔付其他费用,梁某将杜某诉至我院。经法院判决,由被告杜某向原告梁某赔偿交通事故各种损失合计6万多元。判决生效后,梁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杜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申请执行人梁某向执行法官反映文中开头的情况。

 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民生领域案件,执行局贾法官认真审查案情,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并于近日带领执行团队驱车近1小时前往当事人村居,现场调查了解案件情况。经调查,发现申请执行人所说的情况基本属实。执行法官马上启动执行预案,并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联合当地村委干部,在村委会约谈了被执行人杜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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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执行人杜某表示,其家里新建房子是父亲出资的,他本人确实是没有任何财产了。鉴于此,在当地村委干部的协助下,执行法官也通知了被执行人父亲及申请执行人到村委会开展调解工作。

  执行法官采取“面对面”“背靠背”方式进行调解。一方面让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一起坐下来,大家讲述各自的困难;另一方面,执行法官耐心向被执行人及其父亲阐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不履行给付义务会产生的不利影响和法律后果,同时汇同村干部从邻里乡情入手,做好被执行人父亲的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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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心理戒备,从对峙到理解,最终双方同意和解并达成还款协议。被执行人父亲当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3万元,剩余款项由被执行人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

  谢谢法官!我的赔偿款终于执行到位了,辛苦你们特意来到群众家门口做调解工作,谢谢!”和解结束后,申请执行人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并连声感谢我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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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法官从服务和保障民生大局出发,通过实地调查、联动执行、现场释法说理等方式进行调解,促进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在家门口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得以顺利执结。今年上半年,我院在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中持续发力,共执结涉交通事故赔偿、涉农民工工资、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146件,执行到位金额340多万元,切实为224名当事人解决了实际困难。

 

 

 

来源:执行局

 

编辑:谭敏紫

校对:杨欣欣

审校:袁文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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